根据环保部《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大气函[2017]1652号)通知,预计11月4日至8日我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即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11月4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核定载质量0.6吨(不含)以上的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包含以上道路)及西二环(不含)以东的市区道路。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国I、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限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公安交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