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全新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将开始实施,快看看你的爱车,符合新标准要求吗?
悬挂整车标志应与品牌相符合、所有座位都要配三点式安全带、纯电动车起步应发声警示、强制标配反光背心、电动窗防夹……另外,近期关于汽车的这7个大新闻,不看容易吃亏哦!
悬挂整车标志应与品牌相符合
新标准增加“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的表述。旧标准当中,开一辆某普通品牌汽车,将徽标换成高端品牌徽标,由于都是永久性的商标和厂标,不能给予相应的处罚。
新标准当中,这一行为被“明令禁止”,驾驶某品牌汽车,只能悬挂“与车辆品牌相符”的商标和厂标。这意味着,自己淘宝购买其他厂商徽标来悬挂,不仅年检不能通过,而且行驶在马路上会被交警开罚单。注意,在商标和厂标周围做个性装饰也是不允许的,同样不符合规定。
房车不能随意超载
新标准新增旅居车的定义,即,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汽车。在官方层面,对经常说的房车给予认可。与此同时,新标准对房车乘坐人数进行核定,杜绝超载可能。
新标准还要求,旅居车应设电源总开关,并设置漏电保护设施;旅居车内除起动机、点火电路、蓄电池及其充电电路外,其他电路均应设置电路断电器,低耗电器可设置公用电路断电器。
纯电动车起步应发声警示
新标准将纯电动车、插电混动等新能源车单列,就行驶安全、行驶性能方面进行技术要求。其中,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 时,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当车辆发生漏电情况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提示驾驶人。同时,车辆应该具备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避免产生二次交通事故。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官方微信发文称,网传“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系误读标准。从官方获悉,该规定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出厂时配备反光背心,不需要车主或者驾驶人自行购买。对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厂但尚未登记上牌的汽车,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配备反光背心的要求。
所有座位都要配三点式安全带
为节约成本,部分乘用车后排中间位置只提供简易的两点式安全带,在新标准中,这将不符合规定。乘用车所有位置都必须提供三点式安全带。
与此同时,为让行驶过程实现可回放,提升交通事故的可追溯性,所有乘用车应配备能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或者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装置。
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购置税将按10%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购置税将恢复10%的税率。在此之前,购置税仍将维持7.5%的税率。
交管部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召开会议,对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部署,并从即日起开展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公安部交管局强调,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城郊结合部和县乡道路、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农村红白喜事、赶集赶圩、重大民俗活动等为重点时段,以城市小型客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车辆,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超57万辆!部分国产和进口奔驰将被召回!
日前,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和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18年2月5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575341辆。(更多内容戳这里:超220万辆!12大品牌车被召回,快看有你家的吗?)
(一)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共计376501辆):
2011年12月2日至2015年11月26日生产的部分GLK级车,共307辆;
2014年9月11日至2017年7月22日生产的部分GLC SUV,共3412辆;
2011年11月8日至2017年7月20日生产的部分C级车,共61708辆;
2011年11月3日至2016年5月20日生产的部分E级车,共157007辆;
2014年3月13日至2017年7月22日生产的部分GLA级车辆,共154067辆。
(二)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共计198840辆):
2012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20日生产的部分A级车,共44792辆;
2016年4月14日至2017年6月7日生产的部分GLC SUV,共6944辆;
2012年3月15日至2017年6月12日生产的部分B级车,共51281辆;
2012年2月8日至2017年6月7日生产的部分C级车,共21175辆;
2013年2月7日至2016年12月20日生产的部分E级车,共15760辆;
2013年10月10日至2017年6月12日生产的部分CLA级车,共52542辆;
2014年3月13日至2017年6月7日生产的部分GLA级车辆,共6346辆。
党政机关注意!公务用车新规来了↓↓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未来三年,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这意味着,如果买一辆1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你将省下8000多元购置税!
河北各地将陆续启用新能源车专用号牌↓↓
目前,我省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4市已启用新能源车专用号牌。2018年上半年,我省所有城市将全面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在号牌位数方面,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号码由5位升为6位,升位后号牌号码容量增大,可以满足“少使用字母,多使用数字”的编排需要。
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在全国范围内,不受重污染天气尾号限行限制,但与正常机动车号牌同样,受各地外埠车辆限行相关规定限制。
新能源车、二手车贷款比例提高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8日宣布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汽车贷款政策,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