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8/4/18 8:38:08??来源:保定市人民政府?点击:4419
依据省应急中心《关于做好近期空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预计4月18日至4月20日,受不利气象影响,我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达到黄色预警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即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4月18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措施。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4月20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