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深化细化事故预防措施 坚决遏制冬季重大交通事故频发势头
近期,重庆“10.28”重大涉车案件及甘肃兰州“11.3”、陕西西安“11.13”重大交通事故接连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为全力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事故频发势头,日前,公安部下发紧急通知,并召开全国视频调度会,部署七大类、十三项事故预防措施,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百日安全行动”,进一步提升事故预防工作精准性、有效性,切实稳定冬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公安部要求,推动标本兼治,深化道路隐患“大排查”。组织开展长大下坡和事故易发路段等重点道路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按照一段一方案的要求,专题报告地方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推动整改。对问题隐患突出,整治难度大的,实行挂牌督办,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加强源头治理,推进车辆隐患“大清除”。紧盯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车“示廓不全、防护不足、非法改装”问题,依托车辆登记审验环节严格把关。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城市公交车、企事业单位通勤车等重点客车开展安全检查,特别是检查是否按相关部门要求增设客车驾驶人隔离防护设施。同时,加强路面执法检查,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抓住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大警示”。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警示活动,对辖区营运客货车驾驶人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强化路警联合,组织辖区重点道路收费人员担任交通安全劝导员、宣传员,对过往客货车驾驶人提示路段安全风险,劝导并举报显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突出主体责任,开展问题企业“大曝光”。筛选本地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发生率高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和私家车辆,开展“高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曝光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运输企业进行约谈教育,开展联合信用惩戒,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狠抓属地责任,开展安全隐患“大约谈”。针对较大事故调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提请以安委会、道交委名义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督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整合执法资源,开展区域整治“大联动”。统筹做好高速公路及国省道交通秩序整治,严查农村面包车违法营运、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与相邻省(区、市)协作配合,联合开展冬季区域整治行动,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强化问题导向,开展执法管理“大督查”。组织对沿线执勤执法、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通报公布,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