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5日(农历大年初一)上午10时,微信群内疯传一条通过手机录制辱骂涞源交警的短视频。视频显示,该男子用手机对着马路上疏导清理车辆的交警大声辱骂,语言粗俗不堪,态度极其嚣张,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侵害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该视频短时间内迅速传播,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视频发出后,保定公安交警涞源大队民警立即与涞源县局网监大队协调并对当事人开始调查取证。民警通过调取事发时间段的路口监控与辱骂视频进行对比后最终确定冀FP033*白色北京牌小型汽车为当事人当时所驾驶的车辆,通过信息平台核查该车辆所有人为涞源县杨家庄镇铁岭村人安某某。
确定当事人后办案民警多次进村寻找当事人未果,通过交警指挥中心车辆布控预警系统对该车辆进行布控预警,2月10日上午布控车辆预警后指挥中心通过对讲机通知一线执勤民警对该车辆进行拦截,并将当事人一举抓获。
经询问,安某陈述了自己使用手机在微信群发布辱骂交警正常执勤的事实,同时,也表示后悔不已,并向交警道歉。
目前当事人因在微信上公开辱骂交警被涞源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治安处罚。
无独有偶,涿州也有这么一位车主,
不仅酒后驾车遇上了交警查酒驾,
更令人震惊的是
他居然在一旁拍视频发朋友圈辱骂交警!
目前,
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
已被涿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民辅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于寻衅滋事、公然辱骂正常执勤执法的公安民辅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微信“朋友圈”也不是“泄愤圈”,网上发声应依法规范言行,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国务委员、公安部长赵克志签署部长令,正式发布《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已于2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公安机关第一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也是我国第一部行政机关维护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
公安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只要民警是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职,其行为就是代表国家在执行法律,而非个人行为,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就应当由国家来承担,并且民警个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也不应当因此受到侵害!
此《规定》施行后,公安民警将正式迎来依法履职免责、容错机制时代,他们近年来所面临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敢执法、不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困境将一去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