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机动车两个尾号限行的通告
沧政告[2019]31号
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自2019年8月27日7时起解除机动车两个尾号禁限行措施,如有禁限行措施调整,将另行通告。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
2019/8/30 8:41:59??来源:本站?点击:92001
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机动车两个尾号限行的通告
沧政告[2019]31号
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自2019年8月27日7时起解除机动车两个尾号禁限行措施,如有禁限行措施调整,将另行通告。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