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可以说是小伙伴们一年中最轻松愉快的日子了,在这样喜庆团圆的日子里,喝点小酒助助兴是难免的。
那么,问题来了,春节期间,大家都放假休息了,交警还会查酒驾么?
为确保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保定公安交警对酒驾、醉驾“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春节假期坚守岗位,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月26日(正月初五),保定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26日0时至27日0时,全市共查获酒驾9例,涉嫌醉驾4例,其中主城区查获酒驾4例,涉嫌醉驾2例。
26日晚间,保定公安交警清苑大队交警在清苑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行200米处治理酒驾,20时26分,赵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驶向测酒点。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由于赵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当日20时52分,保定公安交警二大队在七一路与文博街交叉口西侧50米治理酒驾,一辆灰色小型轿车向测酒点行驶而来,经呼气检测,该驾驶人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集中整治行动中,保定公安交警除了加强夜间时段酒驾醉驾管控力度外,还针对农村走亲访友习惯性喝酒等特点,坚持路面查处和源头劝导相结合,有针对性加大农村地区的酒驾查处力度。
特别是对易发生酒驾醉驾违法、发生过酒驾醉驾事故的路段,公安交警进行重点巡查。
保定公安交警结合春节期间人员流动、节日习俗、民俗活动等特点,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统筹安排日间和夜间警力,动态调整城乡勤务部署,提高执法的针对性、精准性。
保定公安交警提醒: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尤其是在春节万家团圆之际,广大司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否则后悔莫及。
春节佳节,千万别让酒驾耽误了团圆!
春节假期,保定公安交警一如既往坚守在各大路口,守护着你的回家路,也请您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酒驾开车上路。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