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了三四两啊!”
“没行车本!”
“没驾驶证!”
“我这车没手续!”
“我平时都没开过!”
“我这车挂的(其他)报废车的牌照!”
近日,保定公安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查获一名“酒司机”,不料这名司机直接跟交警“酒后吐真言”,句句都让人大跌眼镜!可惜这位大哥真诚有余,但法律意识欠缺,最终将面临法律的严惩。3月9日,保定公安交警定兴大队在辖区定姚路设卡进行检查。下午13时许,一辆白色轿车临近交警卡点时突然减速,随后停在卡点前100米处。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
检查中,执勤交警发现该白色轿车驾驶人满身酒味,于是当即要求其下车配合检查,结果这位诚实的驾驶人边下车边跟交警坦承:“我就喝了三四两。”当执勤交警要求该男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驾驶人刘某竟称:“我没有驾驶证!”经查询,该驾驶人持有第三类驾驶证,也就是我们通俗讲的“摩托车本”,但其驾驶了第二类机动车,属于准驾不符。
面对执勤交警的询问,驾驶人刘某承认车辆未检验,所悬挂的号牌也是从其他报废车上卸下来的号牌。后经现场执勤交警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6mg/100ml,驾驶人刘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刘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第二类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这三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依法处以罚款4000元,并处扣留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收缴其机动车号牌的处罚。保定公安交警再次强调——
你的酒量、喝酒时间
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
换句话说就是
酒后即使自我感觉神志清醒,
像上面这位“酒司机”一样对答如流
血检值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由此可见
“喝得不多”不是你酒驾的理由,
而是侥幸的借口。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保定公安交警下次查到你时,
希望你手续齐全,依法行车
希望测酒结果是0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