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自1月10日起,我市范围内将出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月10日0: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在市区交通管制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0.6吨(不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建议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黄标车、无标车禁行区域:市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货车禁行区域:核定载质量0.6吨(不含)以上的货车禁止通行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包含以上道路)及西二环(不含)以东的市区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