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在全国联合组织开展第五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齐抓共管、协同治理,形成部门合力。要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要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开展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大赛等活动。要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要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的倡导,加强私家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陋习的查处,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大量印制、发放、传播带有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
《通知》要求,要互通共融、互动共赢,强化全媒体宣传。各地要抓紧启动“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宣传,在11月下旬至12月2日开展集中宣传,并于“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形成宣传高潮。要加强媒资共享,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积极沟通,共享文明交通的工作亮点、鲜活生动的影音素材、震憾人心的典型案例,建设宣传素材“中央厨房”,依托技术手段,做到互通共融、互动共赢。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要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国性或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开展“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活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要组织先进典型展播活动,集中宣传、广泛展示“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的强大覆盖作用,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突出交互性和带入感,形成新媒体网络集群效应。
《通知》强调,要优势互补、补齐短板,强化公益宣传。各地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和公益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自我管理,倡导守法出行理念。要推广“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程,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示范课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接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接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公益宣传活动,既要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人效应和强大影响力,又要注重做好平凡人的表达,讲述文明交通愿景及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