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自12月16日零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期间(含周六、周日),每天7时至19时,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包括临时车牌),即: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全天禁止各类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每天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行驶;全市范围每天7时至19时禁止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设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市中心区范围是:由开越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唐安路(不含)相连的内部区域。
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期间,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本次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的解除时间,将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另行通知。
唐山自12月16日零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期间(含周六、周日),每天7时至19时,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包括临时车牌),即: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全天禁止各类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每天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行驶;全市范围每天7时至19时禁止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设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市中心区范围是:由开越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唐安路(不含)相连的内部区域。
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期间,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本次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的解除时间,将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另行通知。